为科学精准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充分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树立企业环保工作“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镇江市夏季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第一批)》公示,经各地初审、市大气办复核和专家现场评审,索普股份成为首批11家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之一。
近年来,索普煤化工产业链始终践行“绿色化工”发展理念,强化对醋酸和醋酸乙酯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环保治理和管控,严格控制装置有组织尾气治理,槽罐区呼吸阀排放气体经洗涤塔二次吸收,确保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vocs收集和处置率大于等于90%;醋酸乙酯尾气采用碳纤维吸附技术,有效吸附尾气中醋酸乙酯、乙醇等有机排放物回收利用,既达标减排,又产生部分经济效益。同时强化现场设备、管线和阀门等泄漏点巡查维护,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发现泄漏及时修复处理,确保现场无组织气体高度受控。经第三方检测,索普股份有组织尾气和厂界无组织气体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今年,索普股份还将投入1000万元,实施醋酸乙酯生产装置尾气和贮罐vocs深度治理,进一步提升vocs收集率、处置率,为“镇江蓝”不断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