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索普集团发布《义务应急救援队暂行管理办法》,在各分厂、单位选拨工作经验丰富的一线员工,组建义务应急救援队伍,提高企业应急救援能力。
义务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自愿报名、组织指派”的组建原则,以集团六个分厂以及各直属单位为组建基础,每年5月份由集团消防治安大队集中开展相关培训工作。每名队员需按照“国家初级消防员资格评定”的要求,接受消防理论和技能的培训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成为正式的义务消防员,享受义务消防员津贴。
义务应急救援队伍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快速高效”的原则,承担集团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任务,在紧急状态下接受消防治安大队统一调度指挥。对于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集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