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集团董事长胡宗贵主持召开应收账款核销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企业资产损失的核实和认定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多年来,索普集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应收账款,有的公司已破产或更名、有的单位联系不上等原因,实际已经形成损失,还有部分应收账款金额较小,催收成本将超过应收账款金额。
会议明确,销售部承担主体责任,提出应收账款核销报告,包括产生原因、催收结果、处置建议等情况,并收集符合规定的证据;审计、法务部门出具核销报告的审核意见,必要时提供法律支持;财务部就报告审核意见进行复核,确保账实相符。
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士林应邀参加会议,并对应收账款核销的证据收集提出专业意见。他建议,针对不同应收账款分步骤收集符合规定的核销证据,如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确认应收账款企业存续状态、委托法律事务所跟进处理等方式,按流程申报核销。
胡宗贵强调,有关部门与人员要以负责任、敢担当的勇气正视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在符合法律及程序要求的前提下,抓住当前经济效益较好的有利时机,下决心抓紧消化掉此类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梳理一批、申报一批、核销一批”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先处理,应收账款经批准核销后,财务部应一账一档,形成闭环管理。
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凌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