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索普集团岗级工资改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简化企业岗位标准体系,直观、真实反映不同岗位之间的岗级差异,明确基本岗位和岗位级别的调整管理办法,使岗位工资的确定和调整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新的岗级工资标准共分为25岗,最低为0岗2200元,最高为24岗15000元。岗差设定分为四类,第一类为0-4岗,岗差为200元;第二类为5-14岗,岗差为400元;第三类为15-19岗,岗差为600元;第四类为20-24岗,岗差为1000元。
在新的岗级工资体系中,级别工资将代替原有的工龄工资,按本人实际工龄,每三年上调一级,即岗级工资上调100元,上不封顶,而职工因岗位发生变化,其个人岗位级别可以级随人走,直接进入新岗位的同等级别,以体现专业工作年限对操作技能和工作经验的累积效应。职工岗位变动时需按照职务任命或岗位调动的时间及时调整岗位,做到在其岗、行其职、获其薪,确保“按岗计薪、岗动薪动”的及时性。《办法》明确,原来在同一岗的人员,进新岗时也进入同一岗,工资不足部分通过增加级数来予以补足,而所有人员进岗时均以原岗位工资标准和工龄工资之和为基础,实施新岗位工资标准后所有人员收入均没有下降。
为保障职工切身利益、尊重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办法》自起草到定稿均通过各级工会反复征求职工意见,并采纳部分职工建议,最终获得广大职工认同,并经集团党委扩大会议审核批准,及集团工会委员扩大会议表决通过后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