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集团纪检监察室就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努力营造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和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置和收送会员卡、代金券;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相互走访、宴请;严禁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和福利;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严禁借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
节日期间,集团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设立举报电话,专门受理信访举报和投诉,并用oa、微信多种形式提醒党员干部廉政过节。集团办公室将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